中国的网络集群行为:分类和动机

在中国大陆,网络集群行为的数量不断上升。然而,关于这种行为的类别及其参与的动机的研究却很少。在这个研究中,我们采用扎根理论对中国的网络集群行为进行了归类,并且通过问卷调查揭示了参与这些行为的动机。我们发现中国的网络集群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强硬的、暴力的(如“爆吧”),一种是温和的非暴力的(如网络讨论和投票)。 行为的目的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社会、道德和政治上的正义(正义驱动型);而另一类是为了惩罚偏离社会常态的行为,或报复来自其他团体的攻击(不容忍激发型)。参与正义驱动型集群行为的个体认为中国的社会问题很严重并且需要集群的力量去解决;参与不容忍激发型集群行为的个体很有可能是由于感受到社会疏离。参与两种类型的网络集群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受到实际生活中的交流所影响。